请问:我应如何去法院告开发商才能胜诉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10:54 阅读:3362
我是于2005年初购买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为2005年10月30日交付使用,但截止目前为止,开发商也未提供可交付使用的各项手序及相关资料,由于大家都比较急于入住,因此多数已自行装修且入住,现开发商又要求住户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否则不给供电,因开发商所谓的物业管理人员只是一个老头看大门,并不存在实际的管理,所以大家认为不合理,且前期交房超期以及房屋存在不同质量问题等情况都没有解决,因此出现纠纷,双方多次协商无果.

最佳回答

高大的钻石

忧伤的画板

2026-04-02 17:10:54

可以起诉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安详的秀发
    回复
    2026-04-02 17:10:54

    可以起诉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 帅气的夏天
    回复
    2026-04-02 17:10:54

    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开发商如果没有按约履行义务,就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例如逾期交房,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质量问题要求维修等等关于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要求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权利义及费用标准等。

  • 细心的洋葱
    回复
    2026-04-02 17:10:54

    可以先取证,准备好资料再去起诉。实际工作可以打电话咨询律师,因为这种纠纷很麻烦。

  • 开放的水蜜桃
    回复
    2026-04-02 17:10:54

    补交物业管理费,停水停电是不允许的。打官司意义不大,找找政府吧。

上一篇 希望各位给出宝贵意见,急急急!

下一篇 请问:在我领取结婚证的前几天,购买的家具及电器,是否属于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