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51:34 阅读:7681
02年我朋友看到报纸上登载了一个讨债能手。我朋友与那个人联系,约定:按3:7的方式讨回债务,先期要付款1000-2000元。我朋友前后三次共付给那个人4400元,但对方并没有讨债,而是两边骗取了钱后逃之夭夭。 以下是我朋友和“能手”的协议和收条: 协议书 甲方:我朋友 乙方: “能手” 一、经协商乙方负责给甲方清收欠债。 二、甲方预付乙方订金壹仟元整,款项收回后在提成中扣除。 三、甲方按乙方清收欠款的30%作为给乙方的提成,并且按次结清。 四、乙方在清收欠款过程中必须合法、守法,如果在清收欠款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违法行为,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不能直接收取欠债人现金,如需接受欠款,必须由甲方一同前去清收。 第一次的收条: 收 条 今收到***人民币1000元整。 收款人 (签名但没有按手印) 时间 第二次的收条: 收 条 今收到***预付订金贰仟元整。 收款人 (签名但没有按手印) 时间 第三次“能手”没有写收条。 我朋友觉得自己被骗了,想报警。请问: 可不可以报警?那个“能手”的行为是犯罪,还是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或者仅仅只是经济活动的合同纠纷?另外,收条只有签名没有按手印公安机关认不认可?收条只有金额没有具体的讨债内容公安认不认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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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雅的奇迹

温柔的大炮

2026-04-02 20:51:34

如果这些内容是“能手”自己设计的,那么一定有不俗的法律意识,简单的侦查询问,不太可能有什么结果。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缥缈的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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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51:34

    如果这些内容是“能手”自己设计的,那么一定有不俗的法律意识,简单的侦查询问,不太可能有什么结果。

  • 曾经的冰棍
    回复
    2026-04-02 20:51:34

    涉嫌**,建议报警。

  • 负责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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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51:34

    应该报警处理。

  • 拼搏的蜜蜂
    回复
    2026-04-02 20:51:34

    不管怎么说,先报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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