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录用能约定使用期吗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43:45 阅读:8686
单位有个员工以前辞职了,现在再次录用,为防止他再次辞职,公司提出三个月试用期(一年 合同),试用期内辞职不发工资,试用期后辞职当月工资不发,该员工也认同,请问这份合同有效吗?如果出现问题该员工能要求拿回工资吗?

最佳回答

虚心的枫叶

潇洒的帽子

2026-04-02 18:43:45

合同无效,可以要求发工资。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碧蓝的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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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43:45

    合同无效,可以要求发工资。

  • 老迟到的背包
    回复
    2026-04-02 18:43:45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原则上辞职后再录用不能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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