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通知期的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42:48 阅读:5142
有个问题:如果员工提出离职,没有提前30天,而是要求提交离职报告后一周内离职,而公司根据工作交接情况,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同意其提前离职,工资结算到其在职的最后一天,请问这样操作,在法律上是否有风险?是否都必须要求员工的离职通知必须提前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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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酷的花卷

深情的月光

2026-04-02 19:42:48

1、没有; 2、法律规定要求员工离职提前30天,是员工的法定义务,对于公司来说就是权利;员工没有提前30天,公司可以让其满30天后离职;如果公司希望他一周就办理离职,不需要30天,那是公司的权利,当然没有问题,公司可以要求少于30天,但是不能要求员工多于30天提出离职申请。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细腻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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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42:48

    1、没有;2、法律规定要求员工离职提前30天,是员工的法定义务,对于公司来说就是权利;员工没有提前30天,公司可以让其满30天后离职;如果公司希望他一周就办理离职,不需要30天,那是公司的权利,当然没有问题,公司可以要求少于30天,但是不能要求员工多于30天提出离职申请。

  • 淡定的河马
    回复
    2026-04-02 19:42:48

    谢谢曾律师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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