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期限一年,不能农村信用社贷款,银行有责任吗

司法 时间:2026-04-04 20:12:33 阅读:5352
我于2007年4月4日,应朋友的请求,让我去信用社帮他贷款,到了信用社之后才知道,让我当贷款人,他是担保人,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碍于面子,我就签字盖章了。。他当天给我打了一个20万的借条。但本人只是签字盖章,但本人未在8号去取贷款,信用社也没有给我任何放款的凭证。钱直接给了我的朋友。。2008月4月8日到期之后,不但贷款没有还,至今连利息都没有交。我的信用度也是了不良的。   现在我想问下,第一本人是城市户口,听说只能城市信用社贷款,不能农村信用社贷款,这叫跨区放贷,银行有责任吗? 第二银行未将钱交于本人。本人也未收到银行给的放款条据。请问,银行是违规放贷吗?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信用社要求我还款或者起诉我,我应该承担还款责任吗?    如果不承担,我现在应该去收集什么证据?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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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劳的冬日

细腻的乌冬面

2026-04-04 20:12:33

你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拼搏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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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0:12:33

    你应当承担偿还责任。

  • 丰富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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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0:12:33

    信用社放款给非贷款人,属明显违规操作,。你可以认为,你和信用社之间协议未实际履行,信用社要追款的话,必须举证贷款款项已实际到帐,如你所说属实的话,你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能干的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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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0:12:33

    虽然你作为借款人签协议不对,但是,没有放款给你,你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楼上的讲法只看到第一点,没有看到第二点,误人子弟!

  • 俏皮的白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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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0:12:33

    信用社没有发贷款放给你,无权向你要求还贷。

  • 炙热的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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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0:12:33

    你是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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