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后职工就业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4 20:17:09 阅读:1183
我是一个国有企业的职工,企业现在改制.我们职工是不用签合同的,而另外一些合同工就要几年签一次,在这次改制中,合同工到合同期满不再继签,而我们职工就可以选择1、先签同全部先签合同终止合约,再反聘用,而月薪比现在低,没有任何的补偿。2、就是签合同终止合约,再计算工龄,一个月一年补偿。 请问他们这样做法有没有损害到我们职工的利益?如果我选择了第一项,那么我再与他们签定新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期未满时,我因工作不适应辞职,那会否有工龄上的补偿呀?

最佳回答

懵懂的酒窝

负责的仙人掌

2026-04-04 20:17:09

应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