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没有收据,也不知犯了那一条法律,请求帮忙!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40:01 阅读:3504
15日晚10点左右在一个小区楼道里,被邻居说是偷盗被送到派出所(因为曾经捡到过楼道大门的钥匙,所以自己开的门),其实什莫也没拿,什莫也没偷,(不过以前曾经顺过居民放在门口的东西,东西价值50元以内,后被发现后跑了,东西也没拿),派所民警罚款3000元,并且没有任何收据手续,第二天中午才让回家,(因为他们小区里发生入室盗窃,被当成嫌疑人),我想咨询以下,这样的罚款,这样的拘留,这样的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这到底属于民事还是刑事,谢谢大家了

最佳回答

犹豫的帅哥

文艺的口红

2026-04-02 18:40:01

派出所对小偷罚款是没有依据的。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无私的含羞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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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40:01

    派出所对小偷罚款是没有依据的。

  • 直率的大树
    回复
    2026-04-02 18:40:01

    看当时详细情况 没偷盗可能是未遂 若累计次数多应以盗窃罪论处 若情节轻微按治安处罚条例处罚 不服处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或起诉到人民法院

  • 彪壮的丝袜
    回复
    2026-04-02 18:40:01

    可是并没有偷任何东西啊,怎莫能界定为小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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