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拖欠工资

司法 时间:2026-04-06 16:52:33 阅读:8799
2003年5月份我进入南宁的一家公司从事销售管理工作.直到现在都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我3.4.5月份的工资直到现在都没有发.每月工资是2000元.2008年5月30日我口头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公司确又以口头方式同意我休息2个月为由而打发我的辞职请求.我现已离开公司 。 请问: 1.通过法律途径能否拿回我的工资?可以拿多少? 2.单位会受到什么惩罚? 3.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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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时光

犹豫的西装

2026-04-06 16:52:33

1。通过法律途径,你可以拿回你的工资; 2。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对单位进行处罚; 3。需要提供存在双方劳动关系的证据。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紧张的小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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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6:52:33

    1。通过法律途径,你可以拿回你的工资;2。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对单位进行处罚; 3。需要提供存在双方劳动关系的证据。

  • 完美的蜗牛
    回复
    2026-04-06 16:52:33

    1、拖欠的工资要给你并支付补偿金;2、没钱合同从08年起付双倍工资、你辞职不明智,我是你公司律师,我按照旷工开除你,口头辞职谁承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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