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下律师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我是去年五月10号开始在现在这家单位工作的,但合同是9月1号开始签定的(公司认可我是从五月参加该单位工作的)。今年五月12号公司以不服从工作分配为理由要求跟我解除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书原文是这样写的:该同志于2008年5月12日因不服从工作分配现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自2008年5月22日解除其劳动合同)我们合同上没注明工种的,在此之前我跟单位领导提过要求换岗位的,(非工作能力问题,单位领导认可的)解除合同时单位没办理任何手续,并且当时就要求我离开的。这样解除合同公司要付我给我一定报酬吗?有是话怎么算,还有就是我五月份的工资应该怎么算麻烦律师帮忙解答下,十分感谢~~~!
最佳回答
单位除应该给予你当月工资外,还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你的经济补偿金。
热门文章
- 康达学院专转本五年制
- 高考一个考场分ab卷吗
- not only but also用法
- 某物体做自由落体运动,从释放开始计时,则物体在前2s内的平均速度为______m/s,物体下落2m时的速度大小为______m/s.
- 三角函数公式大全表格
- 地理中考必背知识点2022
- 2013-2014学年小学六年级科学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 人教版2014-2015学年小学五年级英语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测试卷及答案
- 【Linux驱动开发】设备树详解(二)设备树语法详解
- 别跟客户扯细节
- 在别的城市买房子能落户吗
- 卖房前要把装修贷还完吗
- 高中政治教学提高教学效果的方法探究
- “互联网+”背景下的初中英语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策略研究
- 2022年终止合同范本
- 租房合同范本范文
- 如何挑选土豆
- 如何挑选土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