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解除同居关系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15:43 阅读:7840
2001年我哥和我嫂子办理了结婚典礼仪式,主要没有去民政局登记,我哥本人没有到民政局,但我嫂子托人办了结婚证,到民政局查没有登记,2004年他们两个分手后,两个结婚证都在我嫂子手里,现在我嫂子带着小孩失踪了,到她妈妈家找,家人说是不知道去哪了,说是找我哥去了吧,现在我哥想私下解除这种关系却找不到对方,像这种情况是不是小孩抚养费只要对方没有要可以不用给,是不是不需要办理解除原先的同居关系可以再次结婚?

最佳回答

忐忑的河马

大意的路灯

2026-04-02 20:15:43

自己分开就行。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认真的巨人
    回复
    2026-04-02 20:15:43

    自己分开就行。

  • 调皮的宝贝
    回复
    2026-04-02 20:15:43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可以自行解除 结婚

  • 自由的砖头
    回复
    2026-04-02 20:15:43

    没有经过登记,自行解除就可以了。

  • 凶狠的香菇
    回复
    2026-04-02 20:15:43

    没有经过登记,自行解除即可

  • 美满的花生
    回复
    2026-04-02 20:15:43

    小孩抚养费是法定义务。

  • 闪闪的水蜜桃
    回复
    2026-04-02 20:15:43

    感谢各位的热心帮助

  • 粗心的乌龟
    回复
    2026-04-02 20:15:43

    没有登记,自行解除就是,孩子的抚养义务必须承担。

上一篇 遗嘱的法律效力

下一篇 住房购买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