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校两班学生经老师同意,该学生家长要求学校承担医疗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8-23 05:09:13 阅读:6327
同校两班学生经老师同意,在课外活动时进行蓝球非正式比赛,一学生投蓝时摔断小腿,当时裁判没有发现有故意犯规致人摔倒受伤的行为。该学生家长要求学校承担医疗责任。请问此责该由谁负?

最佳回答

美丽的小鸽子

忧郁的河马

2026-08-23 05:09:13

这种比赛行为,属于自认危险行为,自己承担责任,学校无责,对方也无责。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自然的狗
    回复
    2026-08-23 05:09:13

    这种比赛行为,属于自认危险行为,自己承担责任,学校无责,对方也无责。

  • 羞涩的向日葵
    回复
    2026-08-23 05:09:13

    你好: 此属于共同危险责任,由所有参与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上一篇 检察院到期不给申诉案件予批复怎么办?

下一篇 是否我也要承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