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村建居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4 19:30:37 阅读:4661
有个法律问题想咨询一下,我们家以前是九家湾村民,有6亩土地,随着近几年的撤村建居实行,我们家是1989年落户于该队,村民转为股东,而队委会规定1983年以后来的都是新户,不享有股东的分红,致使现在土地也没有了,没有社医保,没有股份,什么都没有的村民了,政府也不管!这样的情况打官司能打赢嘛,需要什么样的证据材料才行!怎么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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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眠的白羊

纯情的毛衣

2026-04-04 19:30:37

只要你有土地,就应该分到一笔钱。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长情的鼠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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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9:30:37

    只要你有土地,就应该分到一笔钱。

  • 仁爱的嚓茶
    回复
    2026-04-04 19:30:37

    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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