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以夫妻共有房屋抵押借款,夫不知情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32:24 阅读:9759
妻因资金周转和生活需要,以夫妻共有房屋向我抵押借款,房产证注明妻为所有权人,无共有权人,现妻已独自和我办理抵押登记,已获房屋他项权证。如夫主张不知情,要求撤销该抵押登记,是否有效?感谢不吝赐教

最佳回答

忐忑的发夹

勤恳的饼干

2026-04-02 19:32:24

共有财产我不反对,但是产证上只有一个人,对你而言构成善意第三人,除非你傻到告诉法官你知道他有老婆,而且不知道这个事情。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稳重的康乃馨
    回复
    2026-04-02 19:32:24

    共有财产我不反对,但是产证上只有一个人,对你而言构成善意第三人,除非你傻到告诉法官你知道他有老婆,而且不知道这个事情。

  • 无语的飞鸟
    回复
    2026-04-02 19:32:24

    如夫主张不知情,要求撤销该抵押登记的,不能成立。

  • 纯真的黑猫
    回复
    2026-04-02 19:32:24

    抵押应当经共有人的同意。

  • 俊秀的香烟
    回复
    2026-04-02 19:32:24

    很难撤销。

上一篇 我的一个朋友向我前前后后一共借了6000多元.但其中只有2000元有借条,应该怎么做.是不是我这里要出一定的费用.谢谢

下一篇 夫妻协议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