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以夫妻共有房屋抵押借款,夫不知情

司法 时间:2026-08-23 06:20:52 阅读:3313
妻因资金周转和生活需要,以夫妻共有房屋向我抵押借款,房产证注明妻为所有权人,无共有权人,现妻已独自和我办理抵押登记,已获房屋他项权证。如夫主张不知情,要求撤销该抵押登记,是否有效?感谢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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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酷的枫叶

平常的钢笔

2026-08-23 06:20:52

共有财产我不反对,但是产证上只有一个人,对你而言构成善意第三人,除非你傻到告诉法官你知道他有老婆,而且不知道这个事情。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聪慧的小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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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6:20:52

    共有财产我不反对,但是产证上只有一个人,对你而言构成善意第三人,除非你傻到告诉法官你知道他有老婆,而且不知道这个事情。

  • 刻苦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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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6:20:52

    如夫主张不知情,要求撤销该抵押登记的,不能成立。

  • 彩色的长颈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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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6:20:52

    抵押应当经共有人的同意。

  • 帅气的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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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6:20:52

    很难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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