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制

司法 时间:2026-04-06 19:15:19 阅读:7744
我是一县城良种场职工(属事业单位,但职工在退休前没有工资。以前是大家一起种田种地,给工分算钱,承包土地后,,种田种地要给租金)现场部领导已把大部分田地卖光,但没有给职工及家属任何补偿,只是答应给职工交社保(在没卖之前已经在交了)。 (10年前,同个地区某县同等性质的良种场此种情况发生时,他们每个补6万,还获宅基地一块) 目前存在几个问题: 1、领导卖土地之前是否需要得到全体员工的同意? 2、因现在员工在补偿问题上有分岐,因此领导威胁员工,如果不同意,就强制转制(现为事业单位),每人按县城标准补15000,其余一概不管。领导此种做法是否有依据。 3、这种农场的土地性质是什么性质,是属集体还是国家 4、占用耕到500-1000亩需要到哪一级政府审批 5、如果有赔偿,大约是什么标准 谢谢!

最佳回答

唠叨的泥猴桃

务实的蜗牛

2026-04-06 19:15:19

建议与当地的律师进行当面的咨询。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羞涩的星星
    回复
    2026-04-06 19:15:19

    建议与当地的律师进行当面的咨询。

  • 幸福的路灯
    回复
    2026-04-06 19:15:19

    与当地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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