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交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医生,在本院工作2年2个月,2007年12月27号院长给我们发了劳动合同,再此之前我们每签过任何合同,院长说大家都必须签,不签2008年1月1号就走人,哪天结果走了一名医生.我们有接近20人签了,我们的合同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的那个正规合同,可是让我们签的时候里面规定的内容都不和我们商讨也不知道写的什么一切都是空白的,也不让我们填写.所有合同只有让我们签上名字和按个红手印就算签了,可是要是不签就的下岗没办法大家就只好签了.现在已经过去5个月了,合同规定的保险是上了养老保险是按照最低线好象是780元上的,可是我们的工资还不到哪个数扣钱却按照哪个标准扣.到现在我们连合同什么样都没见过,更不知道其中内容.现在院长突然要解聘我,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样保护我的利益.如何与院方交涉,他属不属于违反劳动法,他将有什么后果,我能否得到补偿,大约能有多少补偿,谢谢~!
最佳回答
1、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2、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两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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