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权利如何维护?

司法 时间:2026-08-23 10:30:24 阅读:4139
04年04月公司人力资源部无任何理由叫我待岗,当时劳动合同未到期,叫我自己去找岗位,我找到了岗位以后,人力资源部领导不签字,踢皮球,层层为难我,又催我叫我写辞职报告,我未写,他们就停工资保险至今,期间我找他们,他们就叫我写辞职报告.算下岗.我该怎么办? 2004年至今的工资保险是否得到赔偿?是否还有其他的赔偿?如果公司不赔偿,我的权利如何维护?谢谢! 急盼!!!

最佳回答

无心的金鱼

顺利的凉面

2026-08-23 10:30:24

申请仲裁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阳光的身影
    回复
    2026-08-23 10:30:24

    申请仲裁

  • 欢喜的太阳
    回复
    2026-08-23 10:30:24

    因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合同通知书,你们之间还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你的要求合理,可以要求单位 这期间的生活费以及补缴社会保险 。

  • 专注的电话
    回复
    2026-08-23 10:30:24

    时效都过了,不管单位是否对错,你们已经实际不履行劳动关系勒,你不上班是个错,不给你上班你也要去的。

  • 包容的金针菇
    回复
    2026-08-23 10:30:24

    04年到现在,时间太长了。仲裁的时效也过了。

  • 斯文的帆布鞋
    回复
    2026-08-23 10:30:24

    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去申请仲裁。

  • 忐忑的小熊猫
    回复
    2026-08-23 10:30:24

    申请仲裁

  • 不安的香菇
    回复
    2026-08-23 10:30:24

    因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合同通知书,你们之间还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你的要求合理,可以要求单位 这期间的生活费以及补缴社会保险 。

上一篇 婚前欠条有效么

下一篇 民间借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