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权利如何维护?

司法 时间:2026-10-22 11:52:26 阅读:1699
04年04月公司人力资源部无任何理由叫我待岗,当时劳动合同未到期,叫我自己去找岗位,我找到了岗位以后,人力资源部领导不签字,踢皮球,层层为难我,又催我叫我写辞职报告,我未写,他们就停工资保险至今,期间我找他们,他们就叫我写辞职报告.算下岗.我该怎么办? 2004年至今的工资保险是否得到赔偿?是否还有其他的赔偿?如果公司不赔偿,我的权利如何维护?谢谢! 急盼!!!

最佳回答

飘逸的豆芽

自觉的口红

2026-10-22 11:52:26

申请仲裁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背后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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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2 11:52:26

    申请仲裁

  • 激昂的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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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2 11:52:26

    因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合同通知书,你们之间还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你的要求合理,可以要求单位 这期间的生活费以及补缴社会保险 。

  • 狂野的鸵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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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2 11:52:26

    时效都过了,不管单位是否对错,你们已经实际不履行劳动关系勒,你不上班是个错,不给你上班你也要去的。

  • 机灵的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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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2 11:52:26

    04年到现在,时间太长了。仲裁的时效也过了。

  • 专一的豌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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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2 11:52:26

    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去申请仲裁。

  • 魔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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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2 11:52:26

    申请仲裁

  • 强健的小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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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2 11:52:26

    因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合同通知书,你们之间还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你的要求合理,可以要求单位 这期间的生活费以及补缴社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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