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公司的赔偿金数额计算有误可否要求公司修改

司法 时间:2026-04-04 20:16:49 阅读:5151
请问在签了公司协议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后,当天发现公司的赔偿金计算是按照扣完保险和税金后的工作总额计算的平均工资,而不是按照应发工资计算的,还可不可以要求公司修改?(赔偿金我还没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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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的鸡

受伤的小馒头

2026-04-04 20:16:49

可以!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洁净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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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0:16:49

    可以!

  • 激情的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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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0:16:49

    可以,错了当然要修改。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应该指扣缴前的,扣缴部分也是工资,也发给你,只是因为其他原因,直接用这笔钱付其他费用了。我的理解是这样,仅供参考。

  • 沉静的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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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0:16:49

    可以

  • 激昂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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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0:16:49

    因为我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是上海的公司,公司注册地在上海,但我在北京工作,保险也上在北京,公司说计算办法要按照上海当地的计算方法,上海劳动局的热线跟我说上海在08年以前有规定是按照扣保险和税之后的数字计算赔偿金,08年之后只有劳动法写明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没有规定是应发还是扣税和保险后的,因此在08年后的月份没法界定,因为我的计算周期是从07年4月到08年3月收入的平均,如果上海在08年前有规定,08年后的部分我是不是可以再要求公司分开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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