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于公司出具了与我们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37:55 阅读:4542
我们司是一家企业驻汉分公司,在武汉当地没有营业执照,我们从04年进公司以来,一直未予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们办理社保,并无理由的拖欠我们07年11月至今的工资。我们于上周去公司所在地申请了劳动仲裁,公司得知后,要求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很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们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及要求,但公司坚持要按公司规定签订,我们拒签。公司于公司出具了与我们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 请问五一后我们可以在我们工作所在地申请仲裁吗?如果不行,我们对公司所在地的仲裁不服,能否在我们工作所在的法院起诉吗?谢谢!!!

最佳回答

害怕的眼神

稳重的小刺猬

2026-04-02 19:37:55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柔弱的高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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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37:55

    你好:你可以在你们工资发放地提起劳动仲裁,如果不服仲裁裁决,你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你如果已经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仲裁了,就不能再回你们当地申请仲裁,也不能到当地法院起诉。

  • 落寞的小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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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37:55

    工作所在地(即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5。1以后劳动仲裁调解法生效后,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起诉。

  • 懵懂的龙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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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37:55

    可以

  • 矮小的飞鸟
    回复
    2026-04-02 19:37:55

    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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