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何时过审限

司法 时间:2026-04-04 16:23:24 阅读:3005
律师您好!我曾是一名患者,现在医疗纠纷中,这个案子是06年8月份发回重审的。我们以人身损害起诉。法院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因我们对病历有异议,鉴定在医学会搁置近一年。07年8月份,医学会在我们对病历有异议(我们主要指出病历记载多处自相矛盾的地方,法院不同意我们的文检鉴定申请)的情况下,出了一份鉴定书。可是,因为我们对病历有异议,又不能申请省医学会鉴定和人身损害司法鉴定。直到如今也不见法院有什么举动,问主审法官,就说再等等。请问律师:到什么时间法官不行动,就过了审理时限?除了等,该案还有什么更好的应对办法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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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耳的麦片

纯真的宝贝

2026-04-04 16:23:24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一审的期限是六个月,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鉴定的时间不计算在审限内,如果届时不能审结,你可向检察机关寻求法律监督。——洛阳医疗事故律师方西乾 1352599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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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健康的煎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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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6:23:24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一审的期限是六个月,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鉴定的时间不计算在审限内,如果届时不能审结,你可向检察机关寻求法律监督。——洛阳医疗事故律师方西乾 1352599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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