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产权变更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35:55 阅读:619
情况描述: 1.我的同事A在1996年前在单位里分得公房F(32平米),96年参加房改,并办理了产权证(同事A的名字)。 2.97年,我们单位 把同事A的 公房F 又分给了我(同事A给他换了一个大的房屋)。一直没有去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现在我已经住了11年。 现在的问题是,该处公房F现在马上就要拆了,但是产权还是我同事A的,我去房改办要求变更产权名字,可是他们说要交纳契税等费用可能还要好3万左右。然后还要我填写房产调剂报告,调剂报告中有一项需要我妻子去单位里盖章的,可是他们单位说她已经享受了货币分房,要盖章的话还要交2万多块钱。 我想问的问题是: 1.如果不办理这些手续,能否把公房F拆迁安置后,新的房产归我,(我同事A那边他肯定会答应的)。 2.如果办理房产调剂,是不是还要交3万左右。 3.如果办理房产调剂,我妻子单位是 否有权要收回2万多元。 4.或者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恳请赐教! 感恩!

最佳回答

贪玩的大船

老实的万宝路

2026-04-04 17:35:55

拆迁时应当只能对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你应当办理相应的过户登记。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超级的棉花糖
    回复
    2026-04-04 17:35:55

    拆迁时应当只能对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你应当办理相应的过户登记。

  • 魁梧的丝袜
    回复
    2026-04-04 17:35:55

    也是一个办法,不过事先和同事签一个协议,以免他抵赖。

  • 陶醉的煎蛋
    回复
    2026-04-04 17:35:55

    由你同事出面签定拆迁安置协议,然后将安置款交给你就可以拉。

上一篇 幼儿园老师用刀残害3岁儿童,请求帮助

下一篇 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请问总公司的董事会有权解散子公司的董事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