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否应退回押金给租客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10:00 阅读:2791
本人是业主与承租人签订合同有效期限是半年,现才2个月,但出租屋出现被人盗窃损失近二万元,现租客要求退押金并提前终止合同条款,但签合同时备注附加条件是“合同期内乙方不能提前解约,乙方提前解约押金不退回”因租赁合同第五条注明,乙方要求提前解除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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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观的奇异果

爱撒娇的荷花

2026-04-04 17:10:00

反映当事双方的真实意思,甲方可以要求赔偿。

最新回答共有9条回答

  • 奋斗的牛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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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10:00

    反映当事双方的真实意思,甲方可以要求赔偿。

  • 如意的热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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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10:00

    1、承租人(租客)在租赁房屋被盗的事实能否确定,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2、即使确认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内被盗,一般情况下,出租人是没有责任的,承租人也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如果承租人坚持要解除合同,则出租人可以依合同约定,不返还押金。

  • 秀丽的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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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10:00

    同意楼上观点

  • 爱笑的金针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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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10:00

    指业主

  • 小巧的胡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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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10:00

  • 快乐的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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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10:00

    但业主已经退步愿意退一半给租客了,但租客还不愿意

  • 大力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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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10:00

    但问题在如果业主没办理房屋出租登记,业主需赔偿吗?谢谢

  • 爱笑的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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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10:00

    租客说因出租被盗损失较大,强烈要求业主要负一半责任,租客出租房内被盗失窃 房东是否该承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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