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否应退回押金给租客

司法 时间:2026-08-23 08:45:11 阅读:8473
本人是业主与承租人签订合同有效期限是半年,现才2个月,但出租屋出现被人盗窃损失近二万元,现租客要求退押金并提前终止合同条款,但签合同时备注附加条件是“合同期内乙方不能提前解约,乙方提前解约押金不退回”因租赁合同第五条注明,乙方要求提前解除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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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的猫咪

曾经的金针菇

2026-08-23 08:45:11

反映当事双方的真实意思,甲方可以要求赔偿。

最新回答共有9条回答

  • 顺心的黑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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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8:45:11

    反映当事双方的真实意思,甲方可以要求赔偿。

  • 美丽的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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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8:45:11

    1、承租人(租客)在租赁房屋被盗的事实能否确定,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2、即使确认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内被盗,一般情况下,出租人是没有责任的,承租人也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如果承租人坚持要解除合同,则出租人可以依合同约定,不返还押金。

  • 欢呼的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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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8:45:11

    同意楼上观点

  • 贪玩的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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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8:45:11

    指业主

  • 细腻的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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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8:45:11

  • 自然的豌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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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8:45:11

    但业主已经退步愿意退一半给租客了,但租客还不愿意

  • 成就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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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8:45:11

    但问题在如果业主没办理房屋出租登记,业主需赔偿吗?谢谢

  • 明理的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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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8:45:11

    租客说因出租被盗损失较大,强烈要求业主要负一半责任,租客出租房内被盗失窃 房东是否该承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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