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拖欠工资和无故降薪事件,望解答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59:58 阅读:6275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在某公司工龄已有5年,第二年中间签订过劳动合同,并该公司也给我缴纳保险,工资按照打款银行卡发放。 今年开年到现在两个月的工资在昨天才发到手,另发现工资与去年工资差异500/月,故问上级领导回复:“今年扣除住房补贴及通讯费用。” 请问在无公司通告的情况下直接扣除工资的做法是否已经违反劳动法?如果合同上写明工资为1000元,是否起到法律效应?(本人实际工资为2000元+保险) 本人劳动合同为7月14日截止,我看了新劳动法我可以申请仲裁,但是仲裁后我该能得到多少的补偿? 关于此类仲裁的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用大概多少?是否可以申请由败诉方承担?非常感谢各位律师能详细回答下我的提问,再次感谢你们,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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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背包

俭朴的铅笔

2026-03-30 02:59:58

你的工资的准确数字应该根据工资卡上的金额确定。补偿金也应该根据实际金额确定。单位以为合同写低点就没事了,绝对是误解。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任性的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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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9:58

    你的工资的准确数字应该根据工资卡上的金额确定。补偿金也应该根据实际金额确定。单位以为合同写低点就没事了,绝对是误解。

  • 落后的芒果
    回复
    2026-03-30 02:59:58

    拖欠的工资可以补回,另外可以要求25%的补偿金。一起告的话单位要辞退你们的,建议等离职后马上告。

  • 尊敬的飞鸟
    回复
    2026-03-30 02:59:58

    熊律师,谢谢您的解答,我想再追问一下,如果象我现在的情况应该如何上诉,因为公司已经在两个月后发了工资,只是被扣每月500元,我还能以无故降薪和拖欠工资来告他么? 我第一次接触法律,不知道胜算有多少。 我和几个在职的员工和3月低辞职的员工想一起告,关于赔偿我该要求哪些方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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