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权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30 06:20:35 阅读:1659
浙江宁波的老房子是爷爷奶奶传下来,房产的产权由舅舅所有,一直以来都是妈妈和舅舅打理、居住。妈妈和舅舅相继去世,舅舅没有妻儿,平时及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都有侄子、侄媳妇赡养...因房子很陈旧,考虑坍塌问题,侄子对房屋进行过大面子的维修。 第一继成人(配偶,子女,父母)都没有.....现在老房子拆迁,在四川,上海,温州所属第二继承人的舅舅兄妹想要继承......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会怎么分配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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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蓄的雨

英勇的板栗

2026-03-30 06:20:35

你好: 依法律规定如果其没有留下遗嘱,一般依法定继承分割,但本案中房子是由其侄儿修盖的,因此继承财产仅限于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了。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笑点低的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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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6:20:35

    你好: 依法律规定如果其没有留下遗嘱,一般依法定继承分割,但本案中房子是由其侄儿修盖的,因此继承财产仅限于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了。

  • 清爽的墨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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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6:20:35

    可以适当分得部分财产,但是想要完全排除第二继承人的舅舅兄妹似无可能

  • 会撒娇的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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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6:20:35

    法律是否会考虑:1、只有侄子对舅舅在世时期进行过赡养(在生病期间,第二继承人没有一个看望过舅舅)。2、在舅舅去世后房子一直有侄子管理,对危房还进行过大面积的补修。现在拆迁了却纷纷想要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和第二继承人的舅舅兄妹争夺财产是否有一定的说服力。。。。

  • 义气的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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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6:20:35

    如果当时人不是侄子而是外孙的话分配还能一样吗..另外也是更重要的一点,在世时有外孙的照顾所以没有参加农村五保护,如果当初是五保护现在这房子归村所有,也不存在今天这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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