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为自己维权!

司法 时间:2026-03-30 04:32:42 阅读:866
我1995年10月到的那家单位干临时工,五年之后劳动法要求投保签合同。。公司和我们签订了一份5年的合同(当时年龄小没有细看内容就签了名也不知啥合同,至今所有的合同都在他们那里!至今没有再续签)2000年开始给我们投了养老医疗保险有医疗卡,我们也没正式的工资表(现在正式员工都用银行卡开工资)我们开工资只是象征性签个名而已,没有公积金也不能和公司别的正式员工享受一切福利待遇。。。(包括奖金,年底分红) 请问既然签合同2000年以前的养老医疗保险他们应不应该给我们投?投保后我们不应该有公积金吗? 但我2000之前提供不出相关的证据说明我们在那家公司干过(如开工资没有明细表)。。。如果他们不认账怎么办?请大家给点建议。。。

最佳回答

儒雅的泥猴桃

孤独的硬币

2026-03-30 04:32:42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由公司举证;用工都该买保险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优雅的蜜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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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32:42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由公司举证;用工都该买保险

  • 繁荣的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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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32:42

    没签合同也是事实劳动关系。用工期间的社保都要交的。不过,你向单位提出,单位估计就要炒你鱿鱼了。

  • 拼搏的唇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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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32:42

    既然是通过银行卡来发工资,就好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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