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高人指点迷津!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59:47 阅读:286
我于2001年买了一套商品房(顶楼、电梯房),签定了购房合同,当时房价在每平方2000元左右,房屋面积为105平方,一次性付款,屋顶花园按每平方500元交使用权(屋顶花园内修有两间共约20平方的房屋,不在购房合同内,当时也没有约定和交钱),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 去年房开公司通知可以办房产证,但我到房开公司办证时告诉我,他们公司在我的屋顶花园内修的两间共约20平方的房屋可以办产权(注:据公司讲,当时该公司在取得规划时不能修该层房屋,故不能办产权,现在据说可以办产权),要求现在卖给我,每平方按2800元计算,如果我不买,公司将收回我屋顶花园的使用权。 我同意按公司定价购买,要求公司出具图纸并一同办理产权。但我去了公司三次,他们都没有认真测量实际面积,一会儿说是40平方,一会儿说是30多平方,还说按加40%的公摊。 请问:1、我答应按公司定价购买,但对他们提供的面积不认可,因为我自己测量(加墙体)面积最多20来平方,而且公摊面积过大,因为该房屋在我的屋顶花园内,进出均走我室内楼梯,我当时购房时也加了公摊,所以我认为不应该再在这两间房屋上加公摊面积。 2、如果我不买,房开公司说是收回我的屋顶花园使用权,那我在屋顶花园上花的钱以及我制作楼梯等的费用怎么办?我是不是可以不让其收回?(当时没有签定屋顶花园合同,只有交钱收据) 3、如果房开公司一直拖着不给我办产权我该怎么办?

最佳回答

高大的白昼

默默的爆米花

2026-03-30 02:59:47

对房屋的产权,开发商应当依法办理。对花园,你有决定是否购买的权利。

最新回答共有9条回答

  • 鲤鱼橘子
    回复
    2026-03-30 02:59:47

    对房屋的产权,开发商应当依法办理。对花园,你有决定是否购买的权利。

  • 高兴的柜子
    回复
    2026-03-30 02:59:47

    具体情况要实际了解后才能给予答复。凭我的经验,觉得屋顶花园是公共部分,个别住户是无法取得权利的。开发商所谓卖给你可能是骗你。不过,如果进出屋顶花园必须经过你家的话,这个花园就是你个人的。我家也有屋顶晒台,应该属于公共面积,但实际上100%属于我家的,因为必须从我家才能到晒台。不用太担心,顶层居民对屋顶的使用权是不需要法律保障的。呵呵

  • 凶狠的导师
    回复
    2026-03-30 02:59:47

    楼上马律师说得对,你比较没有幽默感。我的意思是虽然法律上不是你的私有财产,实际上和你的私有财产没有差别。

  • 漂亮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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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9:47

    只有你家客厅才有楼梯进入。那么顶层居民对屋顶的使用权似乎应该成为专有了!

  • 清秀的服饰
    回复
    2026-03-30 02:59:47

    公摊的问题应当要有相应的分摊依据。

  • 合适的柠檬
    回复
    2026-03-30 02:59:47

    谢谢!如果我决定买花园上的房屋,但房开商要求再加40%的公摊有道理吗?

  • 任性的钢铁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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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2:59:47

    谢谢!

  • 谦让的煎蛋
    回复
    2026-03-30 02:59:47

    正如熊律师所讲,进出屋顶花园必须经过我家,其他地方不能进入,只有我家客厅才有楼梯进入。对于您说的:"顶层居民对屋顶的使用权是不需要法律保障的"我不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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