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名义起诉另外一家公司,是否有权利向我追讨

司法 时间:2026-05-30 01:36:38 阅读:1072
本人因帮朋友忙,以个人名义起诉另外一家公司,具体操作都由朋友公司在处理,曾经签署一份委托书(朋友代签的),现在因为个人原因想撤诉,现在还没开审。 想请问两点:朋友公司支付的律师费等费用,是否有权利向我追讨。 非本人签署的委托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口头委托其代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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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的猎豹

无辜的白开水

2026-05-30 01:36:38

你好: 你做为原告可以撤诉,但是造成你朋友的损失,你应当承担部分。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自然的花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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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1:36:38

    你好: 你做为原告可以撤诉,但是造成你朋友的损失,你应当承担部分。

  • 含糊的金鱼
    回复
    2026-05-30 01:36:38

    你自己帮朋友的忙,自己做的事情,应当负责。周兴芳律师

  • 贪玩的小鸽子
    回复
    2026-05-30 01:36:38

    你朋友所在公司支付的律师费用,你无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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