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司法 时间:2026-05-29 23:14:54 阅读:3712
事情是这样的: 我一个朋友在山东一家私人公司做业务,今年二月份,他从客户那收到的货款丢了(货款收据写的我朋友的名字,约三万元,一共四家客户),现客户问公司要货,因为我朋友没有把货款给公司,所以公司拒绝给货。但我朋友已给公司写欠条,希望公司先给客户货,再想办法筹钱给公司。现在客户要告我朋友,怎么办?现在也没钱给客户

最佳回答

幸福的板栗

慈祥的野狼

2026-05-29 23:14:54

客户要告你朋友,实际是应该告你单位,你单位再与你朋友算帐, 现在也没钱给客户,可以分期分批的偿还。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迷路的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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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23:14:54

    客户要告你朋友,实际是应该告你单位,你单位再与你朋友算帐, 现在也没钱给客户,可以分期分批的偿还。

  • 整齐的小熊猫
    回复
    2026-05-29 23:14:54

    货款丢失的损失,公司应该承担大部分,员工的过错,属于公司的经营风险,员工少量赔偿即可。

  • 迷路的身影
    回复
    2026-05-29 23:14:54

    你好: 客户应当起诉公司,由公司承担。公司承担后可以向你朋友追偿。

  • 温柔的饼干
    回复
    2026-05-29 23:14:54

    你朋友应当与客户进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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