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司法 时间:2026-10-24 11:44:42 阅读:1639
事情是这样的: 我一个朋友在山东一家私人公司做业务,今年二月份,他从客户那收到的货款丢了(货款收据写的我朋友的名字,约三万元,一共四家客户),现客户问公司要货,因为我朋友没有把货款给公司,所以公司拒绝给货。但我朋友已给公司写欠条,希望公司先给客户货,再想办法筹钱给公司。现在客户要告我朋友,怎么办?现在也没钱给客户

最佳回答

忧虑的白云

平常的唇膏

2026-10-24 11:44:42

客户要告你朋友,实际是应该告你单位,你单位再与你朋友算帐, 现在也没钱给客户,可以分期分批的偿还。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超级的滑板
    回复
    2026-10-24 11:44:42

    客户要告你朋友,实际是应该告你单位,你单位再与你朋友算帐, 现在也没钱给客户,可以分期分批的偿还。

  • 怕黑的大地
    回复
    2026-10-24 11:44:42

    货款丢失的损失,公司应该承担大部分,员工的过错,属于公司的经营风险,员工少量赔偿即可。

  • 不安的苗条
    回复
    2026-10-24 11:44:42

    你好: 客户应当起诉公司,由公司承担。公司承担后可以向你朋友追偿。

  • 粗心的板凳
    回复
    2026-10-24 11:44:42

    你朋友应当与客户进行协商解决。

上一篇 新劳动法年休假

下一篇 娃娃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