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情能不能去找公安告?

司法 时间:2026-10-24 10:54:01 阅读:7379
有人欠我钱,对方偷得我的身份证,在农业银行以我的名字开了个帐户,存折自己收,然后自存自取,一次取了5万4千元, 以此想赖帐,我该怎么告?应该哪里告?公安还是法院?这个事情有好几年了,有没有时效?农行在2000年时候代理取款5万以上需要哪些手续? 这个帐户我能不能承认或不承认?如果承认能不能告他盗窃?如果不承认呢,对方该付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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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的手套

故意的红酒

2026-10-24 10:54:01

是信用卡? 如果不是信用卡的话,那是不能透支的,无所谓犯罪问题。但是,偷你的身份证开户,你可以报案并对帐户采取不承认态度。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精明的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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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0:54:01

    是信用卡? 如果不是信用卡的话,那是不能透支的,无所谓犯罪问题。但是,偷你的身份证开户,你可以报案并对帐户采取不承认态度。

  • 繁荣的糖豆
    回复
    2026-10-24 10:54:01

    可以报案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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