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割咨询

司法 时间:2026-10-24 10:44:34 阅读:7124
男朋友婚前买的房总价100万,首付70万(婚前买的,产证上是我男朋友一个人的名字),余30万贷款未还,我们注册结婚后在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并将30万贷款一次偿还,请问如果离婚,我是只能分到30万的一半,还是可以分得100万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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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豫的火

大胆的犀牛

2026-10-24 10:44:34

产权上有你名字后,如果他有前70万的单独付款证明,则你只有30万的一半

最新回答共有12条回答

  • 热心的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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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0:44:34

    产权上有你名字后,如果他有前70万的单独付款证明,则你只有30万的一半

  • 动人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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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0:44:34

    实践中,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置房屋,权利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所以,原则上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享有100万的一半。但实际分割时,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出资较多时,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对方一些。

  • 长情的银耳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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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0:44:34

    如果不能证明按份共有,你有权分得一百万的半!

  • 迷人的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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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0:44:34

    如不能证明按份共有,则为共同共有关系。

  • 慈祥的犀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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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0:44:34

    产权上有你名字后你可以分一半。

  • 害羞的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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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0:44:34

    产权上有你名字后你可以分一半。

  • 细心的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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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0:44:34

    产权上有你名字后你可以分一半。

  • 疯狂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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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0:44:34

    产权上有你名字后你可以分一半。

  • 纯情的红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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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0:44:34

    尊重事实的基础上,适当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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