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不算劳动纠纷一部分吗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42:36 阅读:5421
07年12月24日下午3点多店长让我去**总公司送济南总公司发来的发票,那天我刚从红星中路**公司提手机卡回来就让我去,我心里不想去,但是公司有规定要听领导的分配,我就去了,到了**总公司找财物经理,但是他不在,我就在那里等了一个多小时,还没等到!正好店长打电话让我回公司,那正好是下班高峰期,人车非常多,把我从大路挤到一个小路上(就是文化广场**服饰那个上坡的小路上),正好一个电动车正好下坡,一位老年人快要上坡,我在老人的后面,我看到电动车和老人,我就让了他们,电动车下坡了,老人让动电车,把我代倒了,我摔倒大地,同时自行车的车轮把老人绊倒,重重的摔在自行车上,老人不起来了,我打了120,送到了附院经检察是骨折,医生说要在医院观察一夜,第二天就出院了,我怕影响我的工作,我就私了,经和老人家属商量加院费等其他费共计2800元。我是一个打工的这个费用都有我一个人来负责任吗? 我现在想问律师的是这样的的一件事,我在上班时间发生的这样的事算是交通事故案件还是损害赔偿案件?我是打工的这个2800元费用是公司还是有我来出还是公司来出?我和公司协商快3个月了,一直没结果我应该怎么办呀!这个算不算劳动纠纷一部分吗?请律师详细解答谢谢!!!

最佳回答

无聊的小熊猫

尊敬的蜻蜓

2026-03-30 02:42:36

应当由公司承担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秀丽的含羞草
    回复
    2026-03-30 02:42:36

    应当由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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