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子女

司法 时间:2026-03-30 00:53:39 阅读:6723
我是重庆市大足县龙水镇的居民,我在去年8月份未婚生育了一小孩,我看了大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五、未婚生育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3000元社会抚养费。我到当地计生办去缴罚款,收了我6000圆、但是后来他们又要我交500圆的我们村上的什么手续费,我很无解。请问这500圆我应不应该缴呢?

最佳回答

彪壮的台灯

难过的山水

2026-03-30 00:53:39

请让他们提供这500元的收费依据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单薄的冬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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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3:39

    请让他们提供这500元的收费依据

  • 老迟到的蜜蜂
    回复
    2026-03-30 00:53:39

    如无依据,可向当地物价局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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