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多少合理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6:23 阅读:2144
易某驾驶重型货车与从左往右经人行横道 横过道路,由赵某推行的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重伤死亡.事故责任认定其负全部责任. 1.易某驾驶为他人车辆且超载,货物为某五金公司,请问易某,车主,单位,三者责任如何划分? 2.按照江门的标准赔偿金额为多少?(户口为农村,在江门居住有一年以上,(死亡赔偿金为多?按什么标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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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9 23:26:23

车主承担赔偿责任,货主没有责任。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按天津市2007年标准约为28万元以上,至于你们江门标准按当地律师计算的结果为准)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热情的曲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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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6:23

    车主承担赔偿责任,货主没有责任。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按天津市2007年标准约为28万元以上,至于你们江门标准按当地律师计算的结果为准)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称心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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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6:23

    最好与当地律师面谈,赔偿标准地方有差异。

  • 年轻的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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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6:23

    户口在农村,在江门居住有一年多,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和收入,有当地公安机关开据的居住有一年多的证明,有单位的工作证明和工资表,是否可以按城镇标准算?如否,还需什么资料?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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