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的房产继承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1 01:58:09 阅读:6619
我是个老年人,从小和父母生活在上海,1958年为响应国家支内建设号召来到河南工作。我的大姐、二哥和妹妹3人在上海工作。早年我的父母去世后,在上海遗留下的祖屋住宅由二哥一家5口人居住,1989年为了房屋过户,家在外地的我按照二哥的要求写了个字据(原文:我叫甲,是乙的妹妹,我同意将父亲丙的房屋遗产权让我二哥乙继承。)。2004年我二哥去世,现上海祖屋折迁,可获上百万的拆迁费,我的大侄子(二哥的儿子)说我已经放弃继承权了。 请问: 1、我可以拿到属于我的那份遗产吗?(我的大姐和妹妹由于89年做的是口头声明,现在每人能拿到十几万。) 2、89年我不懂法律,当时写那份字据只是为了我二哥房屋过户用的,不是为了放弃继承遗产权(这些上海的亲友都知道的)。我误解了二哥让我抄的那份字据并且我现在的家境不好单独就我放弃继承也对我不公平。我可以用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 显失公平的。)变更或撤销我以前写的字据吗?(我的大姐和妹妹可以为我作证。) 3、我的字据是通过信件邮寄到上海的,可以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说我当时要求了签订确认书,但是后来没有签,所以那份字据无效吗?

最佳回答

温柔的大象

悦耳的导师

2026-04-01 01:58:09

建议还是协商处理比较好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碧蓝的果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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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8:09

    建议还是协商处理比较好

  • 如意的学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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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8:09

    你的字据有效,只要他能拿出来,你就不能获得补偿

  • 娇气的小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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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8:09

    不行了,否则所有人写过字据都可以不认账的。

  • 可爱的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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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8:09

    谢谢,蔡律师的回答。我是想协商处理可问题是我的大侄子不愿意给我一分钱,我要是那不出有效的法律解释就很难协商下去了。有其他的办法吗?

  • 高贵的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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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8:09

    顶一下,还有更详细的答复吗?

  • 拼搏的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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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8:09

    你心地好,应该值得表扬,但在现时就是那么残酷了,签名就是你的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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