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30:32 阅读:6045
我和我父母于1998年1月1日共同承包了村里的9亩土地,承包期是1998.1.1--2027.12.30止.我父母先后在2006 2007年去世,我们承包的土地应该有我继续承包下去,我于2003年户口由农转非了,而且有正式工作,村里要收回我们承包的土地,土地承包法不是30年不变的吗?村里应该到2027年12月30日才可以收回承包权的,而且,地我一直在种,并没有荒废.请问我可不可以继续承包到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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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意的店员

满意的御姐

2026-03-31 20:30:32

根据正常的情况下承包期内发包方是不允许抽回的,但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三款中有例外情况就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该将承包的耕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恐怕你就属于此种情形了。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醉熏的果汁
    回复
    2026-03-31 20:30:32

    根据正常的情况下承包期内发包方是不允许抽回的,但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三款中有例外情况就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该将承包的耕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恐怕你就属于此种情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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