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求救........谢谢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18:55 阅读:2166
在2008年2月19日我发现我老婆用手机和别的男人打电话和发短信 在移动打出来的详单看是在2007年12月15号开始到现在的 我用她的手机给那个男人发短信 骗他和我用我电脑申请的移动飞信聊天 在聊天的过程中 我得到他这样的话 我说 我把什么都给了你 还有我把我的一切都给了你 他什么反驳也没有 在要求他离婚他不同意 把他逼急了他还说分手 还说了一些爱不爱的话 当然说这些话时他都不知道我的身份他是以为是我老婆那! 我把和他聊天的记录都存了起来 我想问问就这些可以要求他赔偿或付什么民事和刑事责任吗 当然在2007年12月15号到现在我老婆对我非打既骂家庭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谢谢您的回答!请问您那我应该在找些什么能做为更有力的证据控告他呢? 谢谢您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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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鱼

愤怒的西装

2026-03-29 23:18:55

对方的行为不会承担对你的赔偿法律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高挑的哈密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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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18:55

    对方的行为不会承担对你的赔偿法律责任。

  • 欣喜的外套
    回复
    2026-03-29 23:18:55

    婚姻关系只是约束你们夫妻二人,在你叙述的这些属于事实的情况下,是对你妻子不利的证据。但是,聊天对方不会因此承担赔偿责任。

  • 纯真的手套
    回复
    2026-03-29 23:18:55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如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但你所述的情况还够不上这些法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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