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第3者赔偿

司法 时间:2026-03-30 00:57:24 阅读:7611
在2008年2月19日我发现我老婆用手机和别的男人打电话和发短信 在移动打出来的详单看是在2007年12月15号开始到现在的 我用她的手机给那个男人发短信 骗他和我用我电脑申请的移动飞信聊天 在聊天的过程中 我得到他这样的话 我说 我把什么都给了你 还有我把我的一切都给了你 他什么反驳也没有 在要求他离婚他不同意 把他逼急了他还说分手 还说了一些爱不爱的话 当然说这些话时他都不知道我的身份他是以为是我老婆那! 我把和他聊天的记录都存了起来 我想问问就这些可以要求他赔偿或付什么民事和刑事责任吗 当然在2007年12月15号到现在我老婆对我非打既骂家庭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谢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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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定的抽屉

务实的白羊

2026-03-30 00:57:24

可以作为参考,但是很难作为认定对方过错的依据。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光亮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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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7:24

    可以作为参考,但是很难作为认定对方过错的依据。

  • 感动的小甜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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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7:24

    请问您那我应该在找些什么能做为更有力的证据控告他呢? 谢谢您回答!

  • 花痴的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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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7:24

    请问您那我应该在找些什么能做为更有力的证据控告他呢? 谢谢您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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