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介绍人,需要负什么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5:42 阅读:2356
我于2007年3月份介绍朋友进入我所属公司的另一分公司做司机采购工作。由于当时介绍时公司负责人说过采购工作随时会涉及到现金问题。而我朋友只是外地人,没有担保。我当时就口头上说,如果以后公司采购现金在司机个人上出问题时,可以找我。于2008年01月,我朋友突然不上班,他所属公司的负责人清帐发现在2007年3月之前,其总共借据显示12万余人民币未偿还。 请问我是介绍人,需要负什么责任?需要帮忙偿还吗?我介绍的朋友会需触犯到什么法规?

最佳回答

呆萌的魔镜

贤惠的冰棍

2026-03-29 23:25:42

因没签订书面保证协议,你只是介绍人没责任。至于你朋友触犯到什么法规要视其情况而定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酷酷的飞机
    回复
    2026-03-29 23:25:42

    因没签订书面保证协议,你只是介绍人没责任。至于你朋友触犯到什么法规要视其情况而定

上一篇 关于债务问题,请教大家!

下一篇 加拿大抱养中国孩子如何办理有关法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