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司法 时间:2026-03-30 00:58:02 阅读:6619
我于2008年2月16日请了20天(包括路程共22天)的探亲假(单位领导已同意,有请假条),在家休假期间我于2008年2月18日向公司邮寄了辞职信,公司于2008年2月20日收到辞职信,公司说正式辞职日是以我休假回来后上班的第一天开始算(也就是2008年3月9日),回单位后再上三十天班才能走人。 《新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合同是2004年7月签订的,2009年12月到期。 1.正式辞职日是2008年2月20日还是2008年3月9日? 2.如正式辞职日是2008年2月20日,我2008年3月9日休完假回单位上班,只需上到2008年3月20日,我就可以走人了?谢谢! 公司又寄了封EMS到我家,让我结束假期,让我现在回去上班. 请问我现在是否该回单位上班? [[i] 本帖最后由 freecq 于 2008-2-26 01:43 PM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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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雅的铅笔

老迟到的学姐

2026-03-30 00:58:02

你的辞职日是2008年2月20日,即从公司收到你的辞职信开始计算。

最新回答共有11条回答

  • 外向的滑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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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8:02

    你的辞职日是2008年2月20日,即从公司收到你的辞职信开始计算。

  • 坚定的蜜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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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8:02

    应从公司收到辞职信之日即2008年2月20日开始计算,注意保留证据。——洛阳劳动争议律师方西乾 13525990690

  • 热心的冰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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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8:02

    应从公司收到辞职信之日即2008年2月20日开始计算,上到3月20日

  • 聪明的流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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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8:02

    应从公司收到辞职信之日即2008年2月20日开始计算,注意保留证据

  • 安静的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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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8:02

    公司通知你回去上班应有正当的理由,否则,你可不回去上班。

  • 要减肥的洋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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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8:02

    此类情况建议通过“双挂号”信件的方式来通知公司可以方便举证

  • 单纯的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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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8:02

    现在探亲假条和EMS的收据都保存着,关键是公司让我3月9日回单位上班,而且再上30天班?不知道单位的要求合理吗?我认为我只要3月9日回单位上班,上到3月20日,单位就应该为我办理档案转出相关手续。

  • 舒适的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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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8:02

    [quote]原帖由 freecq 于 2008-2-24 10:34 PM 发表 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mouseover="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style。cursor='hand';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click="if(!this。resized) {return true;} else {window。open(this。src);}" onmousewheel="return imgzoom(this);" alt="" />现在探亲假条和EMS的收据都保存着,关键是公司让我3月9日回单位上班,而且再上30天班?不知道单位的要求合理吗?我认为我只要3月9日回单位上班,上到3月20日,单位就应该为我办理档案转出相关手续。 [/quote]应当是到3月20日为止。法律中规定的提前30日也包括节假日的。

  • 淡定的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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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0:58:02

    公司又寄了封EMS到我家,让我结束假期,让我现在回去上班。 请问我现在是否该回单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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