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抚恤金问题的咨询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1:25 阅读:7794
请教如下: 我朋友是个农民工,于1987年发生工伤,鉴定为5级,在南京市,单位按照1991年7月25日国务院令87号(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工制工人的规定>给予了原技能工资的70%的按月发放,只有三百多元/月,现在依然每月发放,一直没变,请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出台后,规定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象这种情况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吗>?现在三百多元已不能维持正常生活, 还有现在他已经离开单位,在家生活,但没有解除劳动关系, 象这种情况该如何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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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观的啤酒

花痴的母鸡

2026-03-29 23:21:25

应当找单位要求提高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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