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

司法 时间:2026-03-31 23:17:15 阅读:449
情况是这样的:我在2007年7月的时候,于上班之前3个小时左右骑电动车去往上班(因是上的夜班,再是路途较远,就住在公司里的宿舍里),在半路由于不小心自己撞到路边的树上,手骨折,身体多处受伤,花去医疗费用4万多元.现在身体基本康复.然后听说可以认定工伤,就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回答是不予认定.理由是时间不符号工伤条件. 问知晓法律人,这样事实情况可以认定工伤吗?

最佳回答

优美的大炮

优秀的香氛

2026-03-31 23:17:15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算是工伤,你这种情况,不是时间问题,而是性质问题,电动车不是机动车,因此这种事故不算工伤。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欢喜的背包
    回复
    2026-03-31 23:17:15

    我国第14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算是工伤,你这种情况,不是时间问题,而是性质问题,电动车不是机动车,因此这种事故不算工伤。

  • 阔达的大树
    回复
    2026-03-31 23:17:15

    不算,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才算是工伤。

  • 忐忑的小蝴蝶
    回复
    2026-03-31 23:17:15

    谢谢提供参考意见,可是我在报纸上看到过一个案例是可以认定为工伤。自己发生交通事故也可以认定工伤,

上一篇 麻烦快来帮帮我!

下一篇 这算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