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的问题求助!急!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06:05 阅读:3925
我家于2007年10月20日与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北京富国房地产经济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为期一年。付款方式为半年付。 今年1月,此房屋的房主找到我们,据了解,此中介公司与房主签订了租赁协议,而又转租给我家。因为近期中介公司很多门店倒闭,房主担心中介公司卷款而跑,遂要求4月付款到期日开始,我们直接付给他们,而不再与中介公司进行租赁交易。 经本人在网上查询,发现北京市只有24家房地产经济公司有租赁资格,其余皆为居间服务。 不知这二者有什么区别? 另外,与我们发生合同关系的这家房地产公司是不是没有合法的资格做转租赁? 今年4月到期时我们是否还应该与其继续合同关系? 如直接与房主签订,是否算是违约? 以上4个问题,希望能够给予解答,非常感谢!! [[i] 本帖最后由 vickyliuwei 于 2008-2-3 07:33 PM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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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幻的百合

傲娇的橘子

2026-03-30 03:06:05

转租必须经过房主同意或者事后追认,居间只是起媒介作用。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端庄的煎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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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6:05

    转租必须经过房主同意或者事后追认,居间只是起媒介作用。

  • 沉默的路人
    回复
    2026-03-30 03:06:05

    有否租赁资格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如果中介公司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租赁公司间的租赁合同,转而与你签订租赁合同,发个通知给中介公司,你应该是安全的。

  • 笑点低的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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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6:05

    转租必须经过房主同意或者事后追认,居间只是起媒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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