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里的东西可以做为证据吗
我老公拿我对他的信任用我的信用卡到外面挥霍,大部分都是个人消费而绝非夫妻间消费.现在他不承认,我手里有他的消费单,和部分刷卡签单的凭证,这些可以当成是起诉离婚里债务的证据吗?我需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吗?我该怎么办,看过帖子的人请帮帮我.谢谢了
最佳回答
如果你们没有相应的约定,婚姻期间的债务应当是共同承担。
热门文章
- 康达学院专转本五年制
- 高考一个考场分ab卷吗
- not only but also用法
- 某物体做自由落体运动,从释放开始计时,则物体在前2s内的平均速度为______m/s,物体下落2m时的速度大小为______m/s.
- 三角函数公式大全表格
- 地理中考必背知识点2022
- 2013-2014学年小学六年级科学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 人教版2014-2015学年小学五年级英语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测试卷及答案
- 【Linux驱动开发】设备树详解(二)设备树语法详解
- 别跟客户扯细节
- 在别的城市买房子能落户吗
- 卖房前要把装修贷还完吗
- 高中政治教学提高教学效果的方法探究
- “互联网+”背景下的初中英语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策略研究
- 2022年终止合同范本
- 租房合同范本范文
- 如何挑选土豆
- 如何挑选土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