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块地是他们村里划给他们的生活来源用地(为了解决他们今后的生活来源,主张我们之间的协议无效,然后补偿我当时的修建费用.法院会怎么判呢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53:45 阅读:1778
几年前,我在邻村买了一块地,这块地是他们村里划给他们的生活来源用地(为了解决他们今后的生活来源,政府批给他们修建铺面的地皮).买了之后我就修了两间铺面和上面两层住房.当时双方签了一份协议,主要意思就是说他将地卖给我修.但是现在他们又想将这块地和我修的铺面一起收回去,说是我们之间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国有土地不能买卖. 请问:如果他们起诉到法院,主张我们之间的协议无效,要求收回这块地和上面的附着物(铺面和上面的住房),然后补偿我当时的修建费用.法院会怎么判呢?

最佳回答

柔弱的大碗

勤恳的刺猬

2026-03-30 02:53:45

合同虽无效,双方根据各自过错大小承担责任。对方应赔偿你修门面的支出和退还购地费用并承担利息!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坦率的黑米
    回复
    2026-03-30 02:53:45

    合同虽无效,双方根据各自过错大小承担责任。对方应赔偿你修门面的支出和退还购地费用并承担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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