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支付违约金吗

司法 时间:2026-03-30 01:17:08 阅读:5485
我是07年7月19日与公司签订五年劳动合同,合同中并未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条件和数额做具体规定。 08年1月7日我口头想人事主管提出离职意向,1月18日经人事主管要求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现在尚在上班,因公司已支付1月份的工资,意思是让我做到1月底,并表示以后的公司福利不会支付。因我是新入职员工,在9月3日至17日接受公司的新员工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各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介绍,培训人为各部门领导和专职岗位负责人员,有笔记为证。 不知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否要求我支付违约金?如果可以数额以什么为限?如果不可以并以扣留档案相要挟,我该如何应对 ? 紧急,渴求指导,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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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亮的板凳

义气的水蜜桃

2026-03-30 01:17:08

原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在2008。1。1开始自动失效。你无需支付违约金。单位不得以扣留档案相要挟。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尊敬的乌冬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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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7:08

    原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在2008。1。1开始自动失效。你无需支付违约金。单位不得以扣留档案相要挟。

  • 漂亮的店员
    回复
    2026-03-30 01:17:08

    谢谢楼上的回答。但是我刚去人事那,人事说是要交的,而且还很高,基本等于我半年多白干。理由我签5年合同只履行半年,违约了,就要交违约金,还说因为是07年签的还按老法执行。

  • 老迟到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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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1:17:08

    要支付,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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