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劳动合同法求助

司法 时间:2026-08-23 15:34:17 阅读:3372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2008年6月即将毕业,在证券公司实习了快一个月了,公司口头承诺2008年1月20日之前与我们签订完新劳动合同,昨天被召集回公司,被告知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原因是我们没毕业,即使签订合同也是无效合同,之前的薪筹制度被完全推翻,只能和我们签订实习协议,只发给我们每个月¥300圆的生活补贴。 请问我们到底能不能签定劳动合同,还有如果现在离职,能不能得到什么保障(在工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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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呼的诺言

标致的小蚂蚁

2026-08-23 15:34:17

应该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