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合同的咨询

司法 时间:2026-05-30 00:34:44 阅读:8725
到2月1日后,用人单位尚未与我签劳动合同,请问我是直接到劳动局起诉吗?所要求赔偿的两倍工资按基本工资还是按我以往年平均工资计算?如果走到起诉这一步,我最好提出辞职,请问什么时候提出比较合适呢?在要求赔偿之前还是之后呢?

最佳回答

魁梧的大树

正直的帅哥

2026-05-30 00:34:44

双倍工资的起算应当是2008年2月1日之后,你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给你经济补偿。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稳重的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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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30 00:34:44

    双倍工资的起算应当是2008年2月1日之后,你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给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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