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无门工伤就是这样的待遇!求解啊!

司法 时间:2026-03-31 21:39:29 阅读:5260
系宜宾**职工!!!(原化纤厂)85年入厂 签定合同 职位电焊工 到06年 9月 因上班厂里水管砸下 致使腰椎肩盘突出 住院期间 厂里只有150元基本保障!!住院期间 原厂换了老板 合同未到期 出院后 未痊愈 不能上班 到9月 合同到期 厂里停了150元保障 也未通知继续签定合同 人就闲着!! 也不说辞退 也不说继续上班!!!养老保险在交 没有基本保障 原厂老板不管 新厂老板也是踢皮球!! 多方无门 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究竟应该怎么样 才能维护我的权益!!请求大家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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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向的冬日

自然的星月

2026-03-31 21:39:29

你这种情况应为工伤,如单位未予申报你个人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一年内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经劳动能力鉴定,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不知你是否已经申请工伤认定。——洛阳工伤事故律师方西乾 13525990690 [[i] 本帖最后由 luofxq 于 2008-1-18 09:42 PM 编辑 [/i]]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俏皮的奇迹
    回复
    2026-03-31 21:39:29

    你这种情况应为工伤,如单位未予申报你个人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一年内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经劳动能力鉴定,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不知你是否已经申请工伤认定。——洛阳工伤事故律师方西乾 13525990690[[i] 本帖最后由 luofxq 于 2008-1-18 09:42 PM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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