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指点,我很迷惑

司法 时间:2026-04-01 00:05:02 阅读:1769
我和小李于06年10月登记结婚,07年5月生了一小孩,07年10月吵架后,就分居了。他于04年以首付30%即5万元买的按揭房,婚后共同装修了10余万,我出资了3万,一部分还欠着。另用我的钱买了嫁壮,花了我3万。吵架后,我一人在外租房住,小孩由他抚养。 那天吵架中,我用刀不小心伤了他的头,然后他去了医院,说是缝了2针。后他就决定要和我离婚,并换了门锁。若上法院离婚,会怎么判呢?财产等是如何分的,我能得到生活困难补助吗,他自己肯定不会出一分钱的。我现在该怎么做,我是否应该现在就提出离婚才有利呢,还是怎么样才有利于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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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酷的百褶裙

酷酷的舞蹈

2026-04-01 00:05:02

如你同意离婚,则可判决离婚,另外,子女如你不同意抚养,则归对方抚养,婚后所还房产贷款,双方分割,所付装修费用,适当分割,其他财产根据具体情况分割。案件较复杂,如有条件可委托律师代理。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怡然的板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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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0:05:02

    如你同意离婚,则可判决离婚,另外,子女如你不同意抚养,则归对方抚养,婚后所还房产贷款,双方分割,所付装修费用,适当分割,其他财产根据具体情况分割。案件较复杂,如有条件可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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