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搞了一个新的房产证.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并且要小弟赔偿房屋使用费.从他拿到新的房产证到法院通知小弟的这段时间的房子使用费

司法 时间:2026-05-30 07:40:38 阅读:4430
急!!!急!!急!! 小弟一直都是和妈妈一起住的,从结婚到妈妈死后,房子的房产证也在小弟手里, 没想到的是,妈妈死后,大哥却说遗嘱里面说房子是他的,他就去房产局办了一个挂失,再搞了一个新的房产证. 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大哥把小弟告上了法院.要法院把房子判给大哥,并且要小弟赔偿房屋使用费.从他拿到新的房产证到法院通知小弟 的这段时间的房子使用费。 在小弟浑然不知的情况下,法院通知小弟后,小弟也马上搬离了以前和妈妈一起住的房屋,到外面租了廉价的出租房。 现在法院判小弟赔偿一万元的房子使用费给大哥. 请问小弟应不应该去交这个房子使用费呢? [[i] 本帖最后由 happyy 于 2007-12-17 09:05 AM 编辑 [/i]]

最佳回答

善良的钻石

仁爱的薯片

2026-05-30 07:40:38

如果法院判决已经生效了,小弟需执行法院的判决。 如经济困难可以要求分期支付。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活力的小蝴蝶
    回复
    2026-05-30 07:40:38

    如果法院判决已经生效了,小弟需执行法院的判决。如经济困难可以要求分期支付。

  • 高大的乌冬面
    回复
    2026-05-30 07:40:38

    判决生效了吗?周兴芳律师

  • 朴实的宝贝
    回复
    2026-05-30 07:40:38

    已经生效了。不过小弟经济困难,没有那么多钱付给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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