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的各种违法行为,我们是该举报还是?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49:54 阅读:7496
我在广州一单位工作,2007年5月与该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并签订了为期1年的合同.至今,单位却没有给我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且单位还有很多做法违反<劳动法>,例如: 1>广州从2006年9月将最低工资标准调至780元/月,而单位到了2007年9月才开始按780元/月的工资实行. 2><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而我们单位却差不多每天至少加4个小时的班,还经常加通宵. 请问各位,遇到这样的单位,你会选择怎么办?

最佳回答

孝顺的小刺猬

高大的含羞草

2026-03-30 02:49:54

谢谢喻律师! 我想再请问一下,如果我申请仲裁的话,需要准备一些什么资料呀?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深情的毛豆
    回复
    2026-03-30 02:49:54

    谢谢喻律师!我想再请问一下,如果我申请仲裁的话,需要准备一些什么资料呀?

  • 明理的手机
    回复
    2026-03-30 02:49:54

    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 香蕉音响
    回复
    2026-03-30 02:49:54

    建议委托律师进行代理服务。

上一篇 无故辞退能否要回我的业务提成

下一篇 租房合同的解决